2022银行线上助贷业务还能做吗?
银行线上助贷业务还能做吗?
助贷的历史源远流长,在银行过去的抵押贷款、汽车金融、大笔消费贷款等业务中,都有一个活跃的身影,那时候他们就叫“中介”,以线下为主要活动场所,是他们主要的战场。自2013年网络金融兴起以来,银行开始转向前线。不过,此时,银行的在线渠道要么还没有建立,要么有在线的渠道,但没有流量。
助贷的历史源远流长,在银行过去的抵押贷款、汽车金融、大笔消费贷款等业务中,都有一个活跃的身影,那时候他们就叫“中介”,以线下为主要活动场所,是他们主要的战场。自2013年网络金融兴起以来,银行开始转向前线。不过,此时,银行的在线渠道要么还没有建立,要么有在线的渠道,但没有流量。
网络借贷时代,银行更需要助贷。随着商业银行因特网贷款管理新规的出台,银行与网络平台的许多合作已经转向助贷模式。许多银行都很关心,助贷是否有相应的监管规定?是否在共同贷款中对集中25%进行控制?助贷机构是否需要牌照及资格?助贷者与附属机构面对客户的收费是否有规定?
请阅读本文后面的内容。
什么是助贷?
目前的法规并未明确规定贷款业务和助贷机构的性质。
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2019年4月发布的《关于助贷机构加强业务规范和风险防范的提示》对助贷业务作了初步描述:助贷业务是指贷款机构通过自身系统或渠道筛选目标客群,通过自建风控流程,将较高质量的客户输送到持照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经执照金融机构、类别金融机构风险控制的最后阶段,完成一项放贷业务。
从2020年7月17日起,中国银监会颁布的《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就有关于“合作机构”的定义:合作机构,即在网络借贷业务中,与商业银行进行网络营销、合作出资、支付结算、风险分担、信息科技、在逾期清算等方面进行合作的各类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以及小额贷款公司,金融担保公司,电子商务公司,非银行支付机构,信息技术公司等非金融机构。
助贷机构是合作机构的一部分。
在网络借贷方面,从网络营销的获客到逾期清算各个环节的合作机构都可以称为贷款人。
助贷分为增信和无增信。助贷增信的方式有保证金模式、信托分级模式、融担/保险模式等。助贷模式可分为三种类型,即持牌机构助贷、无牌照纯引流助贷(APP、公众号、电话等);技术服务助贷(数据、系统、催收等)。
助贷目前已经是互联网贷款的主要形式,未来很有可能会有监管政策的出台。其实有很多P2P公司都已经转型成助贷机构,将之前的P2P借款又通过助贷推销给金融机构了。但最麻烦的是,作为贷款全流程最开始的环节-助贷机构并没有纳入中国的金融监管体系,那些掌握庞大流量助贷机构背后都接了上百家的金融机构。经常有银行同业问笔者,助贷未来会不会有联合贷款的25%集中度的限制,我的回答是:鸡蛋不要放在一个篮子里面,即使监管没说有,我们银行自己也必须有!
只要监管没有明令禁止,那么银行还可以做助贷业务,但是尽量要做那些有场景有产业链的助贷,要回避那些纯资金需求的助贷,同时也要大力发展自营业务,并通过深层次的数字化转型,降低自营业务的成本。连助贷机构都数字化转型了,银行还傻站着干嘛呢?主动获客的客户质量和找上门来的客户质量是不一样的。能够和银行共生共长,积极通过科技手段助力银行金融产品创新,帮助银行提升客户经营能力的助贷机构更是可遇不可求。